交易二手房时是否需要支付定金
交易二手房并不是必须交定金的,是否交定金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。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,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,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
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;但是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,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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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给谁
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给卖方或中介。具体如下:
1.一般来说,购房者可以将定金直接支付给卖方,然后卖方给购房者出具定金收据,表示已经收到定金。在定金收据上,双方最好写明违约责任,如果买方违约,定金不退;如果卖方违约,需赔付买方双倍定金;
2.如果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能直接交给卖方,可以由中介将定金转交给卖方,但是中介应该出具卖方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。在收到委托书后,购房者可以将定金交给中介,但是必须要求中介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,收据上应该包括经手人与中介公司的印章。
三、二手房买卖有哪些法律注意事项
找法网提醒,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有: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;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;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;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;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;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;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;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。
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三十八条,下列房地产,不得转让:
(一)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;
(二)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、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;
(三)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;
(四)共有房地产,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;
(五)权属有争议的;
(六)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。